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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学习系列(二十六)

发布日期:2025-05-16    作者:     来源:     

新一轮审核评估程序是什么?

新一轮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六个部分。

(一)评估申请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申请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均需向教育部提出书面申请。地方高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高校在申请第一、二类审核评估时,均应提交申请报告并说明上轮审核评估或合格评估的整改情况。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高校由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两类评估方案只是侧重点不一样,不是给学校分等、贴标签。

(二)学校自评

参评学校需于自评前参加评估单位(部门)组织的评估培训,并依据自主选择的评估类型及指标体系,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参照《审核评估高校评建改工作指南》认真开展自评自建。学校要按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在此基础上形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并在公示后提交。

(三)专家评审

新一轮审核评估采取线上与入校相结合的评估方式。评估机构(部门)负责组建审核评估专家组,15~21人。专家组全体成员均参加线上评估,其中5~9位专家参加入校评估。线上评估2~4周完成,期间专家通过线上阅读自评报告,调阅、审读评估材料,与学生、教师、管理人员进行座谈访谈,抽取部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访谈,随机暗访等形式对参评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全貌”进行全方位审核,查找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形成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与问题清单,梳理、整理问题清单并确定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问题。

入校评估专家组5~9人,由专家组组长根据入校考察问题和具体任务情况确定,在专家组中产生,入校评估具体时间、天数等由专家组组长与校方协商确定,专家入校评估时间2~4天。入校评估重点任务是核查人才培养关键指标和关键环节、求证存疑问题、印证整体情况等。专家组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形成写实性《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含问题清单)。

《专家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工作指南》给出了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的程序、日程、要求、方法、内容和评估意见反馈等。

在评估考察过程中发现对本科教育教学具有标杆性和引领性的育人举措,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案例,专家组可推荐“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四)反馈结论

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限期整改

评估整改包括学校自我整改和监督检查。学校根据《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及学校《自评报告》中的问题制定《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包含整改问题台账、整改任务分解、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表以及整改预期目标和成效。

学校应按照《审核评估整改方案》认真开展自我整改,建立校内督查督办机制和问责机制,持续跟进整改进展和效果,按时提交《审核评估整改报告》。《审核评估整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整改工作的组织、主要整改措施、整改目标达成、整改成效评价以及整改工作取得的经验等内容,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直接回答问题整改情况。

(六)督导复查

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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