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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12-01    作者:     来源:     

第一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河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和《沧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依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相应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按照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培养方案,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准予毕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二、学位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为B级(含B级)以上,通过论文答辩且最终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三、符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要求,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1、获得自学考试英语(二)合格成绩(英语专业须参加第二外语课程考试)。

2、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合格成绩(英语专业须参加第二外语课程考试)。

3、“双本”毕业生,已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提供证书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视为符合我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要求。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成人高考本科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已作结业或肄业处理,未能取得毕业资格者;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习期间受过学校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未撤销者;

专升本毕业生有三门以上课程(含三门)、高起本毕业生有五门以上课程(含五门)因不及格而补考者;

、学位论文(设计)涉嫌购买、他人代写、剽窃、抄袭他人成果者;

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学位申请者。

第五条 学位论文要求

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买卖、代写行为,加强过程监管,强化质量监控。指导教师是查处论文作假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指导老师由函授站负责选聘,必须具备副教授资格或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术水平。

一、论文(设计)格式要求

1、论文装订应有封面、正文、学位论文原创声明、评议书。

2、(设计)正文格式要统一,由论文题目、内容提要(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四部分组成。

3、文科论文(设计)的字数不少于5000字,但文字要简练;理科论文(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

4、论文(设计)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二、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

A级:文字复制比在15%以内(含15%);

B级:文字复制比在15%--30%之间(含30%);

C级: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含50%);

D级:文字复制比在50%以上。

维普论文检测平台:http://vpcs.cqvip.com/organ/lib/caztc

三、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

严格按《沧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进行论文审核。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如实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评定书》。各函授站对毕业生应严肃认真组织论文指导,指导老师给出民主评议评语和成绩。论文答辩采用远程线上答辩方式。

成人高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评定时间节点

、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在毕业前一学年开始选题撰写论文。10月初提交论文初稿,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完善论文,次年5月初通过维普论文检测平台查重后(不超过30%)成稿装订成册。提交相关材料组档(1.选题表2.任务书3.开题报告4.中期报告5.文献综述6.论文初稿7.指导记录8.论文成稿9.查重报告10.成绩评定11.学位外语)

、5月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申请人掌握外国语和本专业主干课程及完成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情况,确定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

三、6月初,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议拟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名单,研究处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相关。审议通过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形成红头文件,数据上报省厅。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学士学位获得者在申请学位过程中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不论其取得学位时间长短,已授学位均予撤销。

继续教育负责学位证和相关档案材料的制作、发放和存档,并按要求做好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工作。

本办法由沧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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