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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开学预案

发布日期:2020-02-05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沧州师范学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强化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以及沧州师范学院学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开学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院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传染病防、控、治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内疫情传播。

二、成立外国语学院疫情防范领导小组

1. 学生疫情事故防范组

组长:陈蕊

成员:葛佳丽、刘杰、朱超超、刘值浩、武云鹏、王蕾、韩琳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和卫生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情况每日进行排查核实,确保不漏一人,严格做到准确报告相关信息;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大扫除等活动;一旦出现学生疫情事故,在最短时间内了解疫情事故情况,指挥抢救,制止事态扩大,尽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 教师疫情事故防范组

组长:王娜

成员:林琳、刘腾雯、吴媛媛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提供准确权威的疫情信息;对教师情况每日进行排查核实,确保不漏一人,严格做到准确报告相关信息;做好推迟开学期间的远程教学安排与管理工作;动员教师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出现教师疫情事故,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指挥抢救,制止事态扩大,尽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三、外国语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开学防控措施

1. 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平台、宣传栏、板报、团课、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和卫生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2. 组织全院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3. 创新教学方式,做好推迟开学期间的远程教学安排与管理工作。动员全院教师积极学习微课的制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网络资源和平台,组织远程教育教学活动,并利用网络及时对学生的学生成果进行验收,确保推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

4. 开学初,对湖北返沧的学生要进行隔离,两周后身体无异常情况,方可参与正常的教学活动。学生隔离期间,任课教师可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指导其进行学习,确保停课不停学。

5. 疫情流行期间,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掌握教师的去向、流动情况,要求由外地返沧的教师及时向学院报告,并进行自我隔离。要求辅导员每天对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解,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要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

6. 加强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联系。要求辅导员深入了解学生动态,在每个行政班级设专门的卫生员,负责每天记录学生的健康情况,并及时报告辅导员。辅导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第一时间掌握学生信息,及时、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

7. 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为重点,制定周密行动计划。开学后立即开展全员大扫除,并按照严格要求对教室、楼道、卫生间、学生宿舍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日常消毒;充分利用每周五“全民卫生扫除日”和“党员活动日”清扫卫生死角死面;加大对学生宿舍卫生的管理力度,要求学生做到勤打扫、勤通风、勤消毒,垃圾随身出楼,辅导员要每天深入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并责令卫生不合格的宿舍进行整改;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向卫生死角、垃圾杂物、不良习惯宣战,持续净化办公环境、校园净化,有效阻断和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

8. 暂停或推迟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和专四、专八考试。采取灵活的方式办公,运用电话、网络等现代化通讯手段开展工作。召开小型会议,参与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开会人员保持一定间隔(尽量一米以上),严格控制会议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

9.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履行值班义务,保持通讯畅通,工作高效运转,确保对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四、外国语学院传染病疫情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学院发现有传染病确诊或疑似症状的学生,应立即报告学校、教育局、政府、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并将学生送到传染病定点医院进行检查,并通知学生家长。患传染病的教师应立即隔离治疗。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治愈后,凭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方可返校。

2. 学院要在医疗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按规范要求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其密切接触的师生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对全体师生做好防治知识宣传及安全防范。

3. 配合教育部门、公安局、卫生部门做好疫情的防治和调查工作。


                               沧州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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