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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解读:合作与实践——实践教学

发布日期:2020-10-11    作者:     来源: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它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

内涵解读

实践教学是帮助学生深化对专业知识理解、形成专业实践能力、养成专业态度和情感关键环节。该指标要求中学教育专业重视实践教学工作,建立健全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能够做到学科专业实践与教育教学实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互相贯通,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和教育研究一体,并能够与课堂教学、理论学习等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实践教学所占的学分比例和时间安排要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的规定,实践教学安排科学合理,能够满足师范生对教育教学体验的需要,有利于师范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和实践智慧的生成;专业教育实习实行集中统一组织与管理,教育实习期间有足够的上课时数,能够初步形成中学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

考查要点

1.中学教育见习、实习、研习和其他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与毕业要求的相关标点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形成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在教学大纲中阐述清晰、准确。

2.按照教育实践目标设计实践内容、实践方法、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能够形成对实践目标的支撑,促成目标达成。实践内容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领域。教育实践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与实践内容一致,包括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表现的评价和学习成果的评价。

3.能够正确处理实践教学见习、实习、研习和其他教育实践活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使其形成一个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4.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学分比例和时间安排、上课时数达到规定要求。具体安排科学合理,能够做到统一安排与分散实践相结合,教育实习实行集中统一安排,以保证教育实践的质量。

佐证材料

1.中学教育实践管理办法。

2.在学教育见习、实习、研习和其他教育实践活动教学大纲,包括实践目标、实践内容、实践方法、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

3.中学教育实践年度计划、校内外教师指导文件、教育实践指导手册等相关材料。

4.近4年师范生教育实践考核评价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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