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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1    作者:     来源:     

院发〔2013〕57号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行动》的

各系、部、处、室:

为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督导检查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校舍、教学设施器材,饮用水设施等硬件安全隐患;

(二)所处地质环境安全隐患;

(三)自有车辆和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

(四)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等制度情况;

(五)学生雨季汛期防溺水、防洪、防雹、防雷、防泥石流、防地质塌陷安全教育情况;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教学楼,学生宿舍等疏散通道,输电线路安全,师生宿舍电器使用,安全出口,是否完好和符合要求;

(七)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八)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安全责任情况;

(九)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演练情况;

(十)实验室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十一)有毒易燃危化品管理;

(十二)药品存储、使用、运输管理;

(十三)校办研究所,下属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情况。

二、重点工作分工

(一)保卫处负责消防、监控、门禁、疏散通道等设施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全院公共设施、仓库、避雷针、建筑工地等部位的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全院供水、供电设施,学生餐厅、校医院等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学生处负责学生系统安全管理隐患的排查;

(五)教务处负责公共教室、教学设备,危化品管理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六)科教公司负责商业区安全隐患的排查;

(七)各系、部、处、室负责对管辖区域内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督导检查工作,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做到全员发动,全员参与,集中治理,责任到人,改进到位。把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切实抓好落实。

(二)全面排查隐患。隐患排查整治和检查,要做到“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排查;一所不落、不留死角、深入彻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需院领导调度解决的问题,须于6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集中报保卫处。

(三)深入宣传。各系部要利用网站,校园网络、报刊、橱窗、宣传栏等媒介,广泛深入宣传安全大检查行动,此项由宣传部牵头。

(四)挂帐督办。各处室系部都要建立安全台帐,保卫处建立全院的安全台帐。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督办,挂帐整治、限期解决。

(五)本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由保卫处负责按要求向省、市主管部门报送信息。

四、组织领导

学院为组织好这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特成立沧州师范学院《安全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刘树桢

副组长:庞若通

成 员:史风强 赵振岗 韩希民 商隶君 李 健

赵印歧 李金鑫 王秋平 陈桂清 袁灵芬

王俊国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办公室主任:史风强(兼)

信息汇总报送:梁厚友

沧州师范学院

2013年6月21日

沧州师院党政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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