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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采购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4    作者:     来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选择、使用和管理,经学校研究,拟采取备案制的方法,建立货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名单和工程项目造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名单,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

一、货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一)备案资格

1、需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成功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公司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3、代理机构在其注册地省级行政区划以外从业的,应当向从业地财政部门申请开通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相关操作权限。提供近三个月内在沧州市行政事业单位招标采购代理协议一份以作证明。

4、在沧州市市区内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二)服务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全程负责采购工作,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按规范程序组织开标和评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二、工程项目造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一)备案资格

1、需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成功的采购代理机构。

2、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3、代理机构至少应有3名从事招标代理人员(其中1名人员应具备造价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和3名造价工程师,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4、代理机构在其注册地省级行政区划以外从业的,应当向从业地财政部门申请开通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相关操作权限。提供近三个月内在沧州市行政事业单位招标采购代理协议一份以作证明。

5、在沧州市市区内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6、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包括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工程概算、工程预算、评审限价、提交工程量清单、制定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审定合同、工程跟踪审计、工程款拨付核算、整理报送工程资料、工程结算等。

2、对400万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标准以内)的工程进行结算。

注:一次性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学校将通过招标方式公开确定造价咨询公司。

三、备案数量

备案数量不限,经审核符合备案条件即备案成功。

四、备案期限

备案名单公示后服务期二年。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按下表的收费标准计取,不得上浮。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序号


咨询服务名称


收费基数(X)

划分标准(万元)


备注

X≤200

200<X≤500

500<X≤2000

2000<X≤10000

X>10000

1

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造价

0.8%

0.7%

0.6‰

0.5‰

0.3‰


2

经济评价

投资估算造价

0.8%

0.7%‰

0.6‰

0.5‰

0.3‰


3

概算编制

设计概算造价

3‰

2.5‰

2‰

1.8‰

1.6‰


4

概算审核

设计概算造价

2‰

1.8‰o

1.5‰

1.2%

1%o


5

预算编制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4‰

3.5‰

3‰

2.5‰

2‰


6

预算审核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3.2‰

2.8‰

2.4%

2‰

1.6‰


7

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5‰

4‰

3‰

2.2‰

1.8‰

无收费基数时,可按工程概算中 的建安工程费用计取

8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审核)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2‰

1.8‰

1.6‰

1.4%o

1.2‰

依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或审核)招标控制价(最高投 标限价)

9

投标报价分析(清标)

最高投标限价

0.6‰

0.5‰

0.4‰

0.3%

0.2%



10


施工阶段造价咨询

(1)基本收费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8‰

6‰

4‰


计费方式按(1)+(2)计算。需

提供驻场服务时,驻场人员另行 增加费用10000~20000元/人月

(2)效益收费

审减额+审增额

5%

11

结算编制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5‰

4.5‰

4‰

3.5‰

3‰



12


结算审核

(1)基本收费

建筑安装工程送审造价

4.5‰

4‰

3.5‰

3‰

2.5%


计费方式按(1)+(2)计算

(2)效益收费

审减额+审增额

8%

13

竣工决算编制

建设项目总投资

2‰

1.5‰

1.2‰

1.0‰

0.8‰





14




全过程造价咨询


(1)基本收费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13‰


10‰


8‰

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工程量清单 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 )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和 结算审核。计费方式按(1)+

(2)计算。需提供驻场服务时, 驻场人员另行增加费用

10000~20000元/人月


(2)效益收费


审减额+审增额


5%

15

工程造价鉴定

鉴定标的额

12‰

10‰

8‰

6‰

5‰


1、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预算编制及预算审核费用为总造价的7.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为总造价的7‰,我校确定四项综合收费为沧州市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结论的3‰。

2、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施工阶段造价咨询费用为总造价的4‰—8‰,我校确定工程跟踪审计费用为工程结算额的4‰。

3、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结算审核费用为:工程送审造价的3.5‰+审减(增)额的8%,我校确定工程结算收费为工程结算额的3‰。

4、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办法

按照计委价格【19991283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我校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参照下表计取。其中,3000万以下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的总收费标准为2万元;其它金额的项目咨询费用,将按照以下收费金额的20%计取。咨询费用超过10万的,按政府招标采购流程办理。

七、信息发布媒体

沧州师范学院官网。

八、备案方式及时间

1、拟备案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提交:备案申请(自拟,盖公章,注明申请哪项备案,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在沧州市区注册有分公司的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开展采购业务所需的场所和设施的图片(办公、监控设备等)、至少5名从业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保险的证明(5人中如有参与创新创业的公职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其他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保险的证明)、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2、拟备案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交:备案申请(自拟,盖公章,注明申请哪项备案,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在沧州市区注册有分公司的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项目负责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开展采购业务所需的场所和设施的图片(办公、监控设备等)、至少6名从业人员近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保险的证明、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3两个备案申请分别制作、分别提交,备案申请封面注明“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或“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申请不超过50页。以上资料打包发至:电子版发至cny715@caztc.edu.cn纸质版文件一份同时送至沧州师范学院710。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667991

4、提交备案资料时间:电子版2025714日至7161800截止,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纸质文件:2025716 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

九、审核与公示

学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备案的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备案成功名单,出具评审报告。学校将符合备案条件的代理机构名单在沧州师范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结束即备案成功。

十、淘汰机制

进入我校备案名单的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核实后将取消备案资格不再使用:

1、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超范围违规收费。

2、服务期内两次不能承担代理业务。

3、出现一次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严重缺陷。

4、出现一次采购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5、存在私自与潜在供应商联系或串通行为。

6、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出现重大漏项或造成无法结算的情况。

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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