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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2017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04-26    作者:     来源:     

沧州师范学院2017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沧州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以“明德博学,知行日新”为校训,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学科领校,开放活校”的发展战略,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一切为了学校发展”的办学理念,多年来为当地经济建设和基础教育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现将我校2017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 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二、专业介绍

书法学专业是我校新增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拟2017年开始招生。

该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书法学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学校、研究机构及其他各类文化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教学、理论研究和书法艺术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2017年在河北省拟计划招生30人,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信息为准。

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6000元/年;住宿费:每生500-800元/年。

五、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的考生。

六、专业测试

一)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二)专业测试

我校书法学专业招生使用河北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的测试成绩。专业测试的相关要求(报名时间、交费、下载准考证、测试地点及要求、测试内容、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等)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zsjy.hebtu.edu.cn

七、录取原则

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相应类别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八、学历证书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沧州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沧州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105

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青海南大道16号

邮政编码:061001

学校网址:http://www.caztc.edu.cn

电子邮箱:czsfxyzsjy@163.com

招生电话:0317-2159817

传真电话:0317-215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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