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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解读:合作与实践——管理评价

发布日期:2020-10-13    作者:     来源:     

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内涵解读

管理评价是对教育实践的有效管理和质量监控,以确保毕业要求的达成。该指标要求中学教育专业对教育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的规范管理,并能对教育实践重点环节实行有效的质量监控;建立教育实践评价和改进制度,对“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的运行情况和教育实践的实际成效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不断改进并提高教育实践质量;要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制定师范生教育实践评价标准,对师范生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等进行全面、客观、多元化的评价。

考查要点

1.建立教育实践管理和质量监控的相关制度,教育实践管理规范有序,教育实践主要环节的质量监控行之有效。

2.制定并严格执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持续优化教育实践模式,不断提高教育实践成效。

3.师范生教育实践考核评定标准具体明确,能够证明学生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能力达成情况。实践教学(包括教育见、实习等)任务能体现实践目标,及格标准与目标要求对应。

佐证材料

1.中学教育实践指导文件、管理办法、实习指导手册等相关材料。

2.专业教育实践教学大纲。

3.教育实践考核评定标准。

4.师范生在教育见习、实习、研习和其他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性资料和学习成果,包括考勤表、学习心得笔记、听课记录、观察日记、教案设计、教学录像、教学研究小论文等。

5.专业教育实践指导教师和中学指导教师对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指导记录,校内外指导教师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表现和学习成果的评价意见、考核成绩等相关资料。

6.教育实践总结分析报告。

7.教学管理者、校内外指导教师、学生和实践基地学校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合作,评定教育实践目标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达成情况,评定教育实践目标达成情况的记录。

8.教育实践教学大纲修订记录和修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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