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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8    作者:     来源:     

党发〔2013〕15号

中共沧州师院委员会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沧州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3年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

中共沧州师院委员会

沧州师范学院

2013年6月14日

沧州师范学院

2013年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切实提高我院安全稳定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平安校园”。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沧州师范学院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西峰 刘树桢

副组长:赵铁生 马玉华 庞若通

成 员:史凤强 赵振岗 商隶君 韩希民 赵印岐

李金鑫 王秋平 陈桂清 袁灵芬 王俊国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主任由史凤强同志兼任

三、工作要点

1、切实提高认识。要以对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对安全稳定问题一定要有敏锐性,见微知著,务必做到警钟长鸣,不容有丝毫的侥幸和懈怠,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2、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全院教职员工要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对岗位视野内的安全稳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有岗即有责,失责即失岗。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政治辅导员尤其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

3、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坚持和完善校系两级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承诺制度,建立追责机制,对责任事故的处理,按上级要求实行“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充分吸取不放过。

4、集中开展一次以安全咨询服务、安全事故警示、安全文化教育、应急预案演练、馨园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

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6月份定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学校据此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各系部处室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工作,保证效果。切实落实好我院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

附:《沧州师范学院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

沧州师范学院

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教育局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推动我院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沧州市教育局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学院安全主体责任制,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消除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构建“平安校园”。扎实组织开展2013年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保障我院“迎评促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0日至7月6日。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9日),6月10日至16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周”活动,6月17日至22日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23日至6月30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31日至7月6日全面开展“馨园行动”。

四、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特成立沧州师范学院“安全生活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安全生产”活动的指导和落实工作。

组 长:刘树桢

副组长:庞若通

成 员:史凤强 赵振岗 商隶君 韩希民 赵印岐

李金鑫 王秋平 陈桂清 袁灵芬 王俊国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主任由史凤强同志兼任。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处等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系、部、处、室开展安全生产和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为使我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搞得活泼生动,富有成效,今年我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的主要内容有:

“四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根据我院工作实际,结合大学生年龄特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利用校园广播、多媒体电教、宣传专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开展一次“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二是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聘请公安交警、消防、电力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交通、安全用电方面的警示教育。三是开展一次逃生演练。四是开展一次各种在用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院上下必须以对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亲自挂帅,围绕主题认真谋划,精心部署。

2、在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以“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恶性事件,不发生责任事件”为根本要求。认真查找教学器械、楼道、阶梯、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场所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让广大师生时刻绷紧预防这根弦,做到防患于未然,努力增强校园抗震、防火、防灾的应急能力。

沧州师院党政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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